督促企業加強防災工作並預防過勞 勞動部聯合地方實施春安勞檢 裁罰76萬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廿六日臺北報導】為督促事業單位加強春節前後之各項防災工作及遵守預防過勞相關規定、宣示關懷勞工工作安全健康,勞動部於26日會同地方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於北、中、南三地同步實施春安聯合檢查,共裁罰76萬元,呼籲事業單位務必落實各項安全衛生設施及管理,並對勞工工時及休假等妥適安排。
勞動部長許銘春上午率隊勞檢新北市捷運工程三鶯線機場,媒體詢問有關長榮航空機師預告春節與清明連假期間恐罷工,許銘春表示,罷工不是主要目的,是讓勞資達成共識手段,希望雙方溝通,畢竟大眾運輸是國民重要交通工具,希望雙方換位思考、各讓一步,讓爭議落幕。
至於是否應訂罷工預告期,許銘春指出,台灣罷工規範相當嚴,須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才能舉行罷工投票,且投票還要工會會員過半數同意才能行使罷工權,她強調,不論勞資爭議調解、罷工投票等,實質上已有罷工預告效果。罷工是最後不得已手段,經這麼冗長程序還要加預告期,可能構成勞工爭議權行使更大障礙。
勞動部說明,農曆春節將至,事業單位歲修與趕
工作業頻繁,相對增加職業災害發生風險,且營造工程、鋼鐵業、石化業等進入趕工之高峰期,稍有不慎,極易發生職業災害。因此本次春安聯合檢查針對具高職業災害風險之重大營造工程、大型鋼鐵廠、大型石化工廠業者實施聯合檢查,北部針對重大營造工程(三鶯線捷運系統計畫統包工程)檢查發現違反9項次、局部停工5處,違反事項以墜落、倒塌、被刺等防護措施不足為主,裁罰30萬元。
中部針對大型鋼鐵廠(中龍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主要違反3項次、局部停工1處,違反事項以墜落、捲夾災害等防護措施不足為主,裁罰30萬元;南部則是針對 大型石化工廠(東聯化學股份有限公司高雄林園廠)主要違反12項次,違反事項以墜落、爆炸等防護措施不足,及未落實化學品管理及製程評估作業為主,裁罰16萬元。
勞動部表示,為預防歲修趕工作業因疏忽而發生危險或提高過勞風險,已自113年1月15日展開為期41天之「春安期間加強勞動檢查實施計畫」(1月15日至2月24日),動員全國勞動檢查人力加強實施勞動檢查,至今已實施檢查2,047家次,辦理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30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