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承攬及勞動派遣行政指引 勞動部修正 新增公私部門須落實職場霸凌防治義務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9月23日報導】勞動部23日修正發布勞務承攬及勞動派遣等相關行政指引,明確規範天然災害發生時,承攬廠商及要派單位如有派駐(遣)勞工出勤之必要,必須提供通勤協助,包括支付勞工搭乘計程車的相關費用,以確保勞工上下班安全。同時,也增訂公私部門運用承攬或派遣人力時,須落實職場霸凌防治與職場不法侵害預防措施,共同保障勞工身心健康。
天災時 支付派遣勞工出勤交通費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指出,為協助政府機關與民間單位合理運用勞務承攬及派遣人力,陸續訂定《政府機關(構)運用勞務承攬參考原則》、《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勞動派遣期間勞動契約範本》及《要派單位與派遣事業單位要派契約參考範本》等行政指引,並透過滾動式檢討持續修正。
王厚偉說明,本次修正重點,特別將9月19日公告的《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納入派遣及承攬勞工的權益保障事項,今天也發文給各單位通知,明確天然災害發生時,承攬廠商、要派單位如須派駐勞工出勤,有提供通勤協助的義務,如勞工於颱風天依原通勤方式難以到班,廠商必須負責計程車等交通費用。
要派與派遣單位應共同調查
此外,王厚偉強調,鑑於外界對職場霸凌問題高度關注,相關行政指引已增列要求,要派單位應積極辦理職場霸凌防治與職場不法侵害預防等事項,應設置處理職場霸凌與職場不法侵害案件之申訴管道,並在案件發生時與派遣事業單位共同調查,採取適當措施。
王厚偉提醒,颱風將近,不僅是派駐(遣)勞工的雇主在天然災害期間更應注意勞工安全,同時其在共同作業場所的事業主,亦應同樣關注派駐(遣)勞工的工作安全,應要求合作廠商遵照勞動部所發布的相關行政指引,共同負起維護勞工安全上、下班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