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勞資爭議年約2.5萬件 以積欠加班費最多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一月三日臺北報導】近5年全國勞資爭議案件數維持在2萬5千至2萬7千件間,其中爭議類型最多案件為「積欠工資(包含加班費)」,為有效降低勞資爭議發生,勞動部提醒,企業應隨時內部檢視法遵履行情形,建立員工申訴機制,以營造穩定和諧勞資關係。
企業檢視內部法遵 建立員工申訴機制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根據勞動部統計顯示,全國勞資爭議案件數近5年約維持在2萬5千至2萬7千件間,而爭議類型最多案件為「積欠工資(包含加班費)」居冠,其次為「未給付資遣費」、「積欠職業災害補償」與「契約爭議」。
王厚偉說明,以112年為例,案件數計2萬5,731件,其中積欠工資計1萬815件占42%,其次為給付資遣費6,238件(24%)、職業災害補償1,814件(7%)及契約爭議1,808件(7%),此4大爭議類型達該年整體案件比例之8成,而113年截至9月份止,整體爭議件數比例亦相同。
王厚偉指出,在積欠工資案件包含「積欠加班費」中,最常見的爭議樣態包含雇主給薪低於最低工資、雇主稱勞工沒申請加班就沒有加班費或是員工要離職,結果雇主以各種名目片面扣薪等,而在給付資遣費的案件中,則是常常是因為資遣跟解僱分不清楚而衍生勞資爭議等。
資遣跟解僱分不清楚 衍生勞資爭議
另在契約爭議上,王厚偉說,包含勞工對雇主片面終止勞動契約未符合勞動基準法法定事由而要求「恢復僱傭關係」之爭執,常見企業終止勞動契約未能遵守「最後手段原則」,或是忽略履行與勞工所約定之契約內容,因而造成與勞工間發生爭議。
王厚偉建議,企業強化內部主管與人資人員對於勞動法令及法院實務判決之認知,並隨時檢討與調整企業內部相關規範或程序之合法性,將能有效減少及降低企業發生勞資爭議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