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人員工時逾40小時 勞動部:薪資須按比例加給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2月4日報導】勞動部表示,自115年1月1日起,每月最低工資數額將調整為新臺幣2萬9,500元。針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規定的保全人員,若其經核備的書面契約中,正常工時超過每週40小時,在最低工資數額的計算上,應再加計超出40小時之工時按比例增給,若雇主每月僅發給保全人員2萬9,500元薪資,將違反《最低工資法》及《勞動基準法》相關規定。
勞動部進一步指出,因適用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工作者之最低工資計算,保全業者或保全人員會忽略正常工時超過每週40小時要另計,直覺以為只要給最低工資29500元即屬合法。為敦促保全業確實遵守最低工資法規定,勞動部特別製作「保全人員薪資計算懶人包」,協助業者與勞工正確理解相關制度。
該懶人包重點包括三大項目:第一,說明《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書面約定及核備流程;第二,提供最低工資與平日每小時工資額的計算公式;第三,針對不同核備之正常工作時數及延長工時時數,提供具體試算金額,供勞雇雙方參考。
勞動部提醒,保全業之保全人員每月最低工資,應依照懶人包內容進行計算。至於計算結果中的小數點處理方式,勞雇雙方可事先妥為約定,但最終給付金額不得低於法定最低工資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