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式機構補助即將截止 把握申請期限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廿三日臺北報導】112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第二階段受理申請期限將於3月1日截止。彰化縣政府衛生局提醒,為方便民眾順利獲得補助,機構住民可直接向入住機構提出申請必備文件,由機構代辦收件後送至彰化縣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或至照管中心臨櫃辦理。各項應備文件,可至衛生局網站(https://www.chshb.gov.tw/taxonomy/term/315)下載。
為減輕長照機構住民及家屬的經濟負擔,112年度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提供每人每年最高12萬元補助額度,凡期間入住「住宿式長照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除安養床外)」、「身心障礙福利機構」等,且經評估符合長照需要等級第四級或具身障證明中度以上住民,均可提出申請。若為長照需求未達第四級的既有住民,也可申請最高6萬元補助。
衛生局提醒,符合條件者除在期限內提出申請外,當年度實際入住天數累計達180天,補助金額將按前述標準核發;如未滿180天,則逐月檢核住滿1/2日曆天的月份,每月依比例給予補助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