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8月31日報導】
為增加社宅與婚育宅供給量能,並加速自主都更,行政院日前通過都更條例與危老條例修正草案,提高都更、危老捐贈社宅作為婚育宅的容積獎勵。內政部國土署31日表示,近期已修正發布「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放寬社宅捐贈容獎倍數上限,並邀集六都討論民間捐建社宅容積獎勵機制評估,及啟動直轄市都市計畫法施行細則或施行自治條例修法等議題,呼籲六都加速修法跟進。
總統賴清德日前提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共18項措施,包括擴大提供40%社宅作為婚育宅,以及透過容積獎勵鼓勵民間合作取得婚育宅。內政部因應該目標,提出《都市更新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與「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3項修法。
社宅捐贈容獎調高為2倍 法定上限放寬至1.8倍
國土署說明,已於8月12日修正發布「都市計畫法臺灣省施行細則」第34條之4相關條文,修正重點包括調高捐贈容積樓地板面積的獎勵倍數為2倍,法定容積上限放寬至1.8倍。同時增列中央主管機關為受贈對象,未來依本獎勵取得之社會住宅,政府會優先提供新婚2年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家庭入住,落實賴總統「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居住減壓目標。
國土署表示,中央法規已完成調整,盼六都積極跟進,共同引導民間力量積極參與國家重大居住政策之推動,加速達成「社會住宅40%做為婚育宅」及「0到6歲育兒家庭可安心久住12年」等措施,讓年輕人可以安心結婚及願意生養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