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516-康林電子報 20230516-康林電子報 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條文,於5/10日公布並自5/12日生效。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等待期縮短為 3 個月,家庭看護移工雇主遞補新移工等待期縮短為 1 個月,另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逾 1個月無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新移工。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20230509-康林電子報 20230509-康林電子報 台灣民眾黨於五月五日召開記者會,要求政府改善移工失聯,並呼籲加速延攬外籍人才、檢討移工政策及改善移工待遇,豁免失聯移工,緩解國內缺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表示,移工失聯原因複雜,已跨部會推動改善措施,從強化源頭管理、放寬營造及農業移工政策、鬆綁半導體外國人才來臺條件、加強查處人力仲介超收費用、鼓勵失聯移工自行到案及規劃修法重罰非法媒介等多面向推動;至於修法豁免失聯移工轉為合法可再工作,需考量原合法雇主及社會共同利益受保障,及轉正後再失聯可能性,應有社會共識。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20230503-康林電子報 20230503-康林電子報 為配合我國留才、攬才政策目標,鼓勵外國短期研習生留臺就業,教育部就「擴大吸引及留用僑外生」 提案「短期研習生」 留用規劃,外國研習生來臺研習華語,如每週15小時,每月60小時,6個月將達360小時研習時數,應可具華語文能力測驗「基礎級」(A2)水準,可對應為「臺灣華語文能力基準」第三級之能力水準,且使在臺研習華語6個月以上之外國短期研習生得從事特定領域工作,因而修正第51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以使外國短期研習生提早熟悉我國就業環境及充裕我國相關產業人力。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20230425-康林電子報 20230425-康林電子報 立法院4/21三讀通過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規定,未來雇主遇有移工行蹤不明時,產業雇主遞補新移工的等待期由6個月縮短為3個月;家庭看護移工的雇主遞補等待期由3個月縮短為1個月。另家庭看護移工與雇主合意轉換新雇主或工作,經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逾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雇主也可直接申請遞補。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20230418-康林電子報 20230418-康林電子報 立法院衛環委員會12日審查《就業服務法》第58條修正草案,不分朝野立委共有22個修法提案,今天就服法第58條修正案送出委員會,交院會處理,家庭看護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1個月、另其他工作類別遞補等待期間縮短至3個月;外國人於聘僱許可有效期間經雇主同意轉換雇主或工作,由新雇主接續聘僱,或經勞動部廢聘雇許可逾1個月未由新雇主接續聘僱,原雇主就可提出遞補申請。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20230411-康林電子報 20230411-康林電子報 如疫情穩定,4月17日起,放寬戴口罩規定,詳細條例如下:以下指定場所須按規定全程戴口罩。包括:醫療照護機構(醫療、醫事、老人福利、長期照顧服務、榮譽國民之家、兒童及少年服務、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以及救護車。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20230407-康林電子報 20230407-康林電子報 為緩解農場人力缺乏問題,穩定農業永續發展,原則同意農委會所提開放農業移工員額提高至 1 萬 2,000 名,並放寬農糧產業雇主資格條件及開放林業得聘僱移工。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20230328-康林電子報 20230328-康林電子報 勞動部112年3月13日公告修正放寬雇主資格等相關規定並自3月15日生效,其中新增中階技術屠宰工作,並將製造業及屠宰業企業自辦訓練課程80小時增列為技術資格之一,及開放被看護者的配偶、直系血親及三親等內旁系血親,可以僱用曾工作11年6個月已出國的中階看護。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20230314-康林電子報 20230314-康林電子報 國內疫情持續穩定可控,為減輕確診對民眾的影響及醫療端通報負擔,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3月20日起,僅確診且有併發症的中重症才需通報,其餘輕症或無症狀民眾篩檢陽性,不需通報及隔離,亦不會收到隔離通知書及簡訊,但建議進行「0+n自主健康管理」,有症狀時在家休息,避免非必要外出,且外出時全程配戴口罩。勞工確診,可以快篩陽性證明向雇主請普通傷病假,0日及次日起5日內不得扣發全勤。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