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資滿10年以上移工 雇主須提撥舊制退休金 年資滿10年以上移工 雇主須提撥舊制退休金 勞動部提醒,自2026年4月1日起,藍領移工在同一雇主工作年資達10年以上者,雇主須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勞退舊制),並按月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勞動部與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積極宣導中,對於尚未開立專戶者將輔導設立。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
保障移工權益 滿10年應設舊制專戶 新制4月上路 中市近期展開輔導催設 保障移工權益 滿10年應設舊制專戶 新制4月上路 中市近期展開輔導催設 因應藍領移工在台工作年限放寬,未來可能實際工作至退休,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依勞動部最新規定,自2026年4月1日起,僱用未取得永久居留許可的藍領移工,工作年資累計達10年以上者,應依法設立勞工退休準備金舊制專戶並按月提撥退休準備金,以確保移工退休權益,避免因制度轉換產生保障落差。 了解更多 了解更多